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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将如何惩罚被殴打的童工
释义

1、 当童工被殴打时,法律将如何惩罚他们利用童工是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童工条例》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改正的,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引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引进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有关殴打童工的法律规定有: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利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作业等,剧毒、易燃易爆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使用不满十四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童工受到伤害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童工致残、死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他违法用人行为也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残疾或者死亡的,应当对童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前款规定的残疾职工和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单位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第一款)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前项童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与单位之间超过补偿金额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第二款)的规定,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一次性补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童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前的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医疗费确定,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所谓童工,是指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和不满16周岁的儿童。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应当负责病残童工返回原居住地前的待遇,并承担治疗期间的所有治疗和生活费用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法律将如何惩罚被童工殴打的一方”问题的回答。用人单位殴打童工的,可以依照《禁止使用童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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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