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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设合并应提交哪些资料
释义

利大于弊。主要表现在规模效益比较明显,另外,人员整合会更有能力,降低成本。还有经济利益。至于劣势,就是如何安排人员,如何管理公司,主要是如何建立内部管理结构,如何处理与上级的关系,新成立的合并,又称创始合并,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原参与合并的公司全部消灭的合并。新设立的公司合并后,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那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收悉并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公司公章收悉)(盖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受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聘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证件(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公司董事会相应位置,(八)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9)公司住所证明;(10)合并各方股东大会决议;(11)合并协议(12) 合并公告在报纸上刊登一次的证明
    (13)偿债或债务担保说明
    (14)因合并解散的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如果合并方或一方是联合体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7)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的,必须提交审批,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也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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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