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设合并应提交哪些资料 |
释义 |
利大于弊。主要表现在规模效益比较明显,另外,人员整合会更有能力,降低成本。还有经济利益。至于劣势,就是如何安排人员,如何管理公司,主要是如何建立内部管理结构,如何处理与上级的关系,新成立的合并,又称创始合并,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原参与合并的公司全部消灭的合并。新设立的公司合并后,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那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收悉并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公司公章收悉)(盖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受托人的权限 (16)如果合并方或一方是联合体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您能对办理新设合并有关的一些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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