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审与考核,劳动能力考核的两级终局制度 |
释义 |
什么是劳动能力的复查和鉴定p> 劳动能力复核鉴定,是指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单位、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重新鉴定,属于时效。申请人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超过15日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不具有可操作性 劳动能力是指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生理和心理方面,是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总和;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即法律所称的劳动行为能力。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丧失劳动能力,在法医实践中,往往需要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伤害事故中的伤者和精神障碍患者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目前,我国已有较为完善的评价标准,如《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认定》、《非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认定(试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其中有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的标准。? p> 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是根据完成公益性工作的可能性来评价的,以上是相应的答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审。一般工人应在条件相对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否则可能会有偏差。申请成功后,您还可以获得一笔补贴,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