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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不公平裁员
释义

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不公平的裁员?部门领导可以主动与公司领导打架
    劳动法第40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或者在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因此,根据本条规定,企业必须有证据证明你重新安排工作而你无法适应。否则,就是企业违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必须按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得到补偿。薪酬是根据你辞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总收入计算的。记住:它是总收入,包括所有工资和福利,不能扣除扣缴部分;没有提前一个月,再加一个月的通知费,标准相同。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在公司裁员不公平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人为自己的权益而战,这是没有错的。此时,我们建议您在线咨询律师以提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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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