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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避免数码照片的版权纠纷
释义

如何避免数码照片的著作权纠纷首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在作品上签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不能确认所有权的,应当视为作者,数码摄影作品完成后,作者可以先在纸质报刊上发表作品,署名保存报刊。以后作品一旦被侵权,报刊杂志可以证明著作权的归属;其次,数码摄影作品完成后,作者可以及时将含有该作品数码底片的软盘提交公证处,公证处将软盘密封,注明作者姓名和收到日期作为公证证据,比其他书面证据更有效,我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规定作品创作后享有著作权,作品自愿登记。为了更好地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著作权纠纷,我国现行著作权管理部门正式确认自愿登记作品的著作权,同时,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作者完成数码摄影作品后,将作品的数码底片存放在软盘中或打印在纸上,然后将软盘或纸装入信封密封,以本人为收件人寄往邮局。作者在收到密封物品后没有拆封,而是将其保存完整。如有争议,信封上邮戳所示的邮寄日期可以证明作品的完成日期必须在该日期之前,侵权日期必须晚于作品的完成日期,以证明作品自形成之日起的所有权,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的创造虽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当著作权产生价值时,就会被人们所利用。如果事先没有版权登记,就会遇到维权的问题。因此,为了保护这些智力成果,创作者有必要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做好版权布局,为这些基础性工作做好准备,以便在未来获得版权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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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0: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