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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论复制在侵犯著作权中的意义
释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是复制著作权,是指通过印刷出版、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人利益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采取拓印等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传播、表演、播放、编辑、传播其作品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制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其表演的,(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擅自广播、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意回避或者损害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录音录像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变更作品、录音录像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作品的,侵权复制人的责任之一是赔偿权利人的损失,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权利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下: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按照因侵权造成侵权复制品发行减少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乘以权利人发行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复印件。发行量的减少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的市场销售量确定。
    不能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当事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一条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50万元以下),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以上知识是对小编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复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出版、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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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