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追加股东 |
释义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追加股东? 1。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依法清算后,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依法未经清算而注销登记的,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的,股东应当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从执行的角度看,在执行过程中,本案中,追加股东是被执行人,这显然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但也可能损害被执行人的权利。两种价值平衡的结果是,被执行人的变更和增加应严格限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责任易于认定的情形。在这个问题上,公司法人注销时,公司股东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事实相对容易判断,相应增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另外,未经依法清算而注销公司法人的,申请执行人要求追加批准的,不得指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无财务帐目或者拒绝提供财务帐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基础在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一旦混淆,就不能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因此,如果公司没有财务账目或拒绝提供财务账目,且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不存在财产混淆的,可以将公司新增股东变更为被执行人。股东对执行有异议的,驳回异议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小编为您总结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公司未经清算被撤销;2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无财务账目或拒绝提供财务账目;三。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前转让股权,致使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本网站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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