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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追加股东
释义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追加股东?
    

1。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这篇文章,被执行人不履行出资义务,新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售股权的,新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转让股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此时,申请人请求法院增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应当予以支持。有证据证明新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也可以增加新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或新股东对执行有异议的,裁定驳回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小编为您总结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公司未经清算被撤销;2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无财务账目或拒绝提供财务账目;三。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前转让股权,致使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本网站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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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