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有何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有何规定?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股东诉权不仅包括股东对公司的诉权,还包括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权,既包括直接诉权,也包括派生诉权;它既包括作为公司股东的诉权,也包括作为公司外第三人的诉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指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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