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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股东不参与经营,是否会承担公司的损失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将以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均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得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必须退还分配的利润违反公司规定。
    

本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股东不同意解散的,该怎么办?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是否继续经营或者解散,主要取决于公司章程如何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无论是解散决议还是继续经营决议,都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在实务中,部分股东在营业期限届满时解散公司,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的,公司应当依法进入解散程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继续经营的,应当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继续经营。此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主张解散公司的股东要求其他股东购买其手中的公司股份,或者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二是其他股东不同意购买该股份或者回购该股份股份,也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需要说明的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方可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以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承担公司损失。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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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