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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在他自己的公司工作时是否支付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本公司工作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支付工资,工资数额由当事人与公司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理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股权已转让,股权受让人未登记的,是否具有股东资格。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权转让发生时,原股东和股东受让人都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是股权转让合同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但工商变更登记仅为声明性登记,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股东资格的审查不应以工商登记为依据,而应审查股东资格的实质性条件,如是否出资、是否有入股意向等,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等一般来说,只要股权受让人实际投资购买股权,甚至参加过股东大会,成为董事或监事,参与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应认定为股东。
    

此外,股东名册发生变更,也是确认股权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的重要证据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存在诸多风险,如原股东“一股两卖”、无法办理股权质押,甚至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公司工作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支付工资,工资数额由当事人与公司协商确定。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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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