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协议 |
释义 |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 隐名投资者(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明显投资者(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以明确双方在公司的权利义务,保护股东的权利隐名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为人民币元,乙方实际出资为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出资已于年月日缴足。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提取资金以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认购本公司股份,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出资。 第二条责任和利益分配 乙方为本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公司或行业名册上记载商业登记信息。 甲乙双方以实际出资额通过乙方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乙方对公司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相应份额。 乙方按其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对公司的增资和配股,按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的比例享有,第三条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优先权。 如果乙方转让全部股权,甲方和乙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公司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以新命名投资者的名义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命名投资者为公司的名义股东。第四条权利限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单方转让或质押该股权,否则,乙方不仅应将该资产返还甲方并赔偿损失,但同时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因乙方债务纠纷,乙方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行处分的,乙方必须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应对本协议保密。未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的身份谋取私利,不得与本公司或他人经营同一业务,或者从事侵犯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不仅应将资产返还甲方并赔偿损失,还应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民事责任。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X、The、The、The。身份证号码:“X”,“The”,“The”,“The”。 联系地址:\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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