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分包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
释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违反本法规定将承包的工程或者分包出去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责令改正,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并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工程的部分主体和重点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转包人再次转包的,转让或者转包无效,情节严重的,处以工程转让或者转包费,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者非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处以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其资格证书将被吊销。”根据《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分包,以企业名义非法分包、承揽工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接受分包、非法分包或者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大家能对违法转包的行政处罚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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