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施工合同纠纷 |
释义 |
原告XX消防安装公司诉称,自1994年起,该消防公司承担了被告**实业公司消防安装相关设施的装修工程。截至2002年,消防工程总造价6524418元。双方于2007年3月27日确认**公司仍欠消防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订单请求: 1。**公司应立即向消防公司支付200万元工程款; 2。消防公司对田×居在建工程有优先索赔权; 3。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律师是被告**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收到案件材料后,我经过分析发现,原告与被告署名的文章内容如下:**公司仍欠消防公司200万元工程款,该款已被大楼冲抵。具体金额以双方核算为准。”本案中,原告要求和解金额200万元,并非基于原告申请司法鉴定提供的具体证据数量。 此外,原告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200万元是不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数据,双方工程师尚未结算,因此借据只能证明被告欠工程款,但具体金额尚未确定。一个单词或标点符号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影响整个案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建筑物抵消”后没有句号而是逗号,判决结果可能会改变。判决结果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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