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施工合同 |
释义 |
[问题] 我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线路架设和变电站安装工程。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派出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1。收入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哪些标准? 2。如何确认收入、成本和税金?应该使用什么科目? 3。如何处理与施工单位和劳务合同公司的业务? [回答] 1。根据施工合同标准。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营业税按照营业收入的数额或者取得营业收入的日期计算。签订书面合同的,以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之日为准;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以应税行为完成之日为准。施工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两个成本主体。三。与施工单位结算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出工程价款结算,并经监理人和建设单位批准后确认工程结算: 借方:应收账款-XX建设单位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工程结算 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借款:银行存款 借款:应收账款-XX建设单位 劳务合同公司会计处理: 劳务合同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提出劳务费结算,总包审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XX分包商 分包付款: 借:应付账款-XX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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