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施工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I.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I)雇主终止合同的权利?《建筑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要求解除建筑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任务; 2。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且未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 3。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不修复; 4。违法分包或者违法分包承包的建设工程。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相比,《解释》的规定没有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终止和因迟延履行或者终止合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终止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合同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合理的通知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请求解除施工合同支持建设项目建设: 1;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他们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协助义务。(1) 通知的内容和方法。 当发包人列明的违约行为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建设单位自然不能获得终止合同的权利,但需要先向发包人发出提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并在进行提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提醒内容必须明确。通知不仅应当明确指出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和发包人履行义务的具体合理期限,同时明确告知发包人,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其次,督促方式必须是可证明的。由于《合同法》和《解释》没有规定催告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数据电文等形式也可以作为催告。但必须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提示方式,都必须保留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一般来说,书面催告容易固定催告内容,保留对方签字的证据,应尽量使用。(2)取消通知。 根据《合同法》,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另一方当事人时,合同终止。此外,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44.5条还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并在发出通知前7日通知另一方,通知到达以色列时合同解除。因此,在满足解除合同条件后,施工单位仍需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内容也应明确,并注意保留一般服务证据。 以上是施工合同联系条件和程序的内容。对于这一问题,从事建设的人们需要做好相关的认识,才能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看完本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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