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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施工合同的程序
释义

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当事人有依法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双方在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循公平原则。(4)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认真做好充分的准备,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原则。(1) 中标通知书的承兑。(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谈判小组。(3) 起草合同专用条款。(4)谈判。(5)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件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与其他合同的终止一样,也包括法定终止和协议终止。协议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就应该被允许。在法定解除方面,《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可以从发包人的解除权和承包人的解除权两个方面来解释。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发包人有四种情形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未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合同的;(三)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不修复的;(四)承包的建设工程被非法分包的。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合理的通知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请求终止施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予以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合同信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协助义务。”
    

以上知识是对“签订施工合同应采用何种程序”问题的回答。签订施工合同的程序包括:接受中标通知书,组成由项目经理组成的谈判小组,起草合同专用条款。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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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