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
释义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一)发包人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者超越资格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作为发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对于非房地产项目的施工合同,没有这样的要求,例如,一些市政项目; (2)没有项目批准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3)业主不属于招标人;(四)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五)建设单位内部组织对外承包工程的合同事后未被建设单位承认或者追索,不能构成明显代理的,合同无效。(1) 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国家实际严格的资质管理而无效; (2)超出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超越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承揽工程; (三)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揽工程的,按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的经营范围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4) 其实没有资格,所以合同是无效的。但对于个体施工队、个体合伙施工队承揽的一般农业建筑,符合规定的,认定为有效。所谓非法分包,是指建设单位(总承包方或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施工,或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相应人员的行为,不组织管理本项目的施工活动。在这类合同中,第三人往往不具备资格或者资格不够高。从合同主体来看,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主体的合法性,这对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影响很大。你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中得到一个详细的了解,然后你就可以知道有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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