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减免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这篇文章是关于提供债务减免的。意思是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关系。关于豁免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论。一种理论认为豁免是一种契约。原因在于:债务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特定法律关系,不能仅凭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债权人解除债务人债务是一种帮助,这种帮助不应被滥用。债权人清偿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解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解除债务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另一种理论认为,免责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单方面行为。原因是免除给了债务人好处,所以不需要征得同意。免除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同意的,限制债权人处分权利。本文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但是,合同法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豁免具有以下特点: 1。无论是出于捐赠、和解或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会影响债务减免的效果。豁免是免费的。债务减免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救济作为相应的对价。 3。豁免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务减免不必以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的具体形式。例如,债权人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债务人不再需要履行债务的,应当明确解除债务。债务减免期限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免责是处分债权的行为。表示免除意思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责事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豁免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有时间限制的。以有效条件豁免为例,债权人说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归还本金,利息就可以免除。如捐赠合同成立后,捐赠人财务状况恶化的,捐赠合同将不再履行。例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从下个月1日起无需支付租金。例如,卖方通知买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的20%折扣将在月底终止。 免除应当告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让与是放弃债权的行为。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解除债务后,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随之产生。因此,债权人的解除意思表示不得撤回。豁免行为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债权人撤销部分债务的,部分消灭;债权人撤销全部债务的,全部消灭。例如,债务人B欠债权人100万元货款,甲方通知乙方仅偿还80万元,免除20万元债务。债权人解除部分债务的,解除部分不再履行,未解除部分仍应当履行。债权人免除了所有债务。例如,服装加工部门向服装订购方表明将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债务全部清偿的,不必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债务全部清偿的,有债权凭证的,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2债权消灭的免除和债权的从属关系。取消对方的债务也相当于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息权、违约金请求权也随之消灭。如甲方解除乙方债务,而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丙方无存在依据的,必须一并消灭。 债务减免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比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除了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外,承租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出卖人的义务不能免除。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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