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每一部分在交付后的保修期是多久 |
释义 |
房屋保修期计算标准。建设部于1998年9月1日发布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住宅保修期自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得小于以下期限: 2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撒砂1年; (6)门窗翘曲、五金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采暖、制冷系统及设备为1采暖或制冷期; (9)、卫生洁具为1年; (10)、灯具及电器开关为6个月; (11)、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期,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约定。二是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实施)和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实施),国家对房屋建筑保修期有新规定,即: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采暖制冷系统分为采暖期和制冷期两个时段;(4)采暖期为2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是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少于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未达到《商品房质量保修实施条例》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确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房质量保修实施条例》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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