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给了自由区 |
释义 |
免费面积是国家给的首先,我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免费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规定的。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1)花园和无围墙阳台面积的一半列入规范;(2)净高2.1米的地下室面积列入规范;(3)净高2.1米以下的地下室面积不列入规范; (3)开间窗分为开间窗和落地开间窗。凸窗不会掉到地上,也不计算面积。楼层开窗净高超过2.1米的按面积计算;低于2.1米的按面积计算; (4)阁楼净高超过2.1米的按面积计算。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向买家“赠送”这些设计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事实上,这些都是你应该得到的。 此外,开发商通常承诺给顶层业主提供顶层阳台,给底层业主提供地下室空间。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部分空间应该属于建筑物的所有业主,而不是开发商。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送礼”业主就不能享受自己的利益。众所周知,房子的顶层和底层最不好卖,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毫不犹豫。 自由面积不属于物业面积 自由面积越大,购房者心中的购房率就会越高。然而,智库应该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自由区不属于财产区。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自由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在交房后会遇到自由面积“缩水”的问题。因为没有合同约束,他们很可能失去与开发商争论的基础。首先,自由区虽然好,但还是要看是否实用。一些“自由区”如入户花园,往往存在光线昏暗、狭窄难用、装修麻烦、易雨淋受潮等问题; 其次,入户花园、高阳台、露台能否封闭,还要看城建等职能部门的审批,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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