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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释义

首先,“认购”和“押金”是两个需要厘清的概念。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两者是不一样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签订认购书、支付认购款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通行做法。它通常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销售意向达成协议后,在双方准备进一步谈判之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约定房屋号、面积和房屋清单,买受人应在期限内与出卖人签订正式合同。买方通过支付认购款在该期限内取得优先购买权。在此期间,出卖人不得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买受人决定不购买的,出卖人应当返还认购金。但买受人逾期不买的,认购款视为对出卖人在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补偿,不退还买受人。
    

定金不同于认购金,认购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证。根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买受人交定金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的,开发商有权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受人。
    

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但双方就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别条款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协议,使购房人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当认购书上标明“押金”时,买家可以取回;如果认购书上标明“押金”,并且您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协商,理论上讲,取回认购书的难度更大。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产生的纠纷更难解决。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认购款或订金的流失,在签订认购书时不要急于立即付款,而是要考虑清楚。
    

一旦你决定支付房款,你不妨在认购书中写一份书面协议。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房屋,开发商不应退还定金或认购金。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联系法律咨询网在线。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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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