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心产房能不能列出来 |
释义 |
1。什么是中央住房? 所谓“中央*住房”,是指中央单位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北京购买公共住房的行为《中央单位在京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销售办法》(国管房改[2003]165号,2003年8月14日)(《中央*住房销售办法》),即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单位在京的公有住房房改价格(含标准价优惠措施)。以及中央单位在京建设的住房项目和职工按照国家政策和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中央房地产上市”是指中央房地产首次进入市场销售。因为有的可以上市,有的不能上市,所以中央住房的交易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和北京市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批准。主要审批事项如下: (1)是否建立房屋档案; (2)是否处理过高房价; (3)是否不宜上市。哪些中心房不能上市? 根据《中央住房销售办法》不能上市的中央住房如下: (一)部级干部住房; (二)未经处理的超限住房;(三)按照房改政策已出售给职业技术人员的不可销售住房;(四)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和机关内高等学校的住房,教学科研区、原产权单位认为不适合公开挂牌销售的房屋,应当报交易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明; (五)依法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的其他已购公有住房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别约定的(居住满五年的除外),按法律法规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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