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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登记有哪些方式
释义

房屋登记有哪些方式?(一)一般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2) 初始登记是指对新建(竣工)房屋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权属登记。(3) 过户登记是指房屋因出售、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定等原因发生权属转移后的房屋所有权登记。(4) 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房屋现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房屋进行权属登记。
    

-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户名发生变化;
    

-房屋面积增减;
    

-房屋改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权利登记是指通过设定抵押、典当等权利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5) 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其他权利终止等原因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为了帮助您完成房屋权属登记这一步骤,本文介绍了房屋权属登记的作用、办理过程、时限、内容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房屋权属、抵押、典当等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行为。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名称。共有人应当共同申请房屋共有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应当将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有效证件报送登记机关审查。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提交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关于房屋登记的方式以及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需要办理房屋登记时,必须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只有这一次,我们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律师推荐:北京律师、浙江律师、深圳律师、江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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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2: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