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机关需要用什么程序封存被审计单位的资料 |
释义 |
审计机关封存被审计单位的资料需要什么程序?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查封的,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具的查封通知书施工结束后,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发放印章。查封期限在7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4日。 对封存的材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擅自损毁或者转移。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批准;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纳税人多交了税该怎么办。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完税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他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后立即退还;涉及结税、付税的,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加上银行利息国库退还的同期存款,依照国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还。
. 知识开发:纳税人应提供的信息:(1)退(抵)税申请表;(2)完税(缴)税证明复印件;(3)多缴税款证明(含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审核);(3)多缴税款申请表(含纳税人退税申请)(三)多缴税款申请表(包括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的审核);(三)多缴税款申请表(包括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的审核);(3) 多缴税款申请表(包括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的核实);(四)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退还的原缴费账户的书面说明,其他指定接受退税的账户和接受退税的单位(人)名称。 以上知识是本书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律师网. 对审计机关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的程序有其他疑问或争议的,欢迎您提出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网专业律师会在网上回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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