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员的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1、 办理现金收付结算业务。重大支出项目必须经主管会计、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收付款后,应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盖章。 (2)存货不得超过银行批准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钞冲抵存货,不得任意挪用。第二,登记现金日记帐。首先,根据填妥的收付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必须记录当天的收入和支出,结清余额。每天结束时,现金的账面余额应与实际库存现金一致。如有差错,应及时查询处理。(2) 收银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通讯审计和会计档案保管。第三,保持手头现金和各种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如果有短缺,我们应该负责赔偿。保管好保险箱的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转让给他人。(1) 收银员管理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2)空白收据必须严格管理,登记在专用登记簿上,并严肃处理取消手续。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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