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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
释义

1、 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否需要征地补偿方案?

实施新农村建设,需要征收的是制定征地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制定后,要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2。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怎么办不同阶段的征地解决方案不同:(1)公告阶段。
    

根据《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他们可以发表意见或要求听证。
    

征求意见和听证时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的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二)在公告实施阶段,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条例》的制定为矛盾的解决做出了安排,但笔者认为《条例》对《土地管理法》实施的规定已经成为被征收人权利的障碍。实践中,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将被驳回。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批准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征收人不服的,有权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协调,更好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时,需要征收的是制定征地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制定后,要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来爱图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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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