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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有哪些类型
释义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及其他相关费用。(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的投资和收益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即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安置补助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失去土地为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给予的补助。这项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需要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其他单位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三)青苗补偿是指对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农作物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苗木补偿费归苗木所有人所有。(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管道、水渠等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林木补偿费、采伐费和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地上附件归地上附件所有人所有。(五)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即因征地给单位或者农民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水利设施恢复费、劳动保护费等支付的费用第二十五条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实施,批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等,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各项费用。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补偿方式。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苗木费。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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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