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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1、 河道整治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被拆迁的,补偿标准以房屋价值确定,应当评估房屋价值。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程序是什么。县级、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后,应当征求村民意见;实地调查登记,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对土地的四界、用地、用地面积、用地类型等进行实地调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规格。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听证、调查登记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正式的“一书四图”:一书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图包括农用地转用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土地征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拟好后,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向县、市人民政府下发征地批准文件后,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村。根据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地方案,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征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编制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和采纳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土地权属证书,即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在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给予补偿。实施征地补偿和土地出让。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以房屋价值确定的,征收时应当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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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