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补偿,拆迁方说多少就是多少 |
释义 |
如何确定补偿金是拆迁方说的。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一般由省、市、县根据当地土地和楼市评估确定,需要等待政府的公告。拆迁方说的拆迁款是多少? 各地补偿标准不同,部分地区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被征收人可以查阅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再结合房子的位置、用途、材料、后期损失等方面来计算赔偿金额,所以能赔多少钱就要看自己的努力了。如果你认为赔偿不合理,可以向律师咨询。首先,确认赔偿金额,评估报告不是唯一的认定标准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兴建字第635号 [法院观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1)7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发展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委托评估机构依法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补偿。行政法规之所以选择征收公告日作为评估时点,是为了确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同期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有了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在市场上购买接近被征收房屋位置、结构和面积的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被征收房屋减少的影响。 根据这一立法目的,如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间过长,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按照公告日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不能保证被征收人得到全额补偿,房屋征收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补偿时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例如,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住宅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在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20%-30%的基础上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征收项目所在地、被征收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施工年限、结构等实际情况。”上述规定是沈阳市政府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惠民政策。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国有土地的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房屋价值评估的重要环节有具体规定,而对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价值评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评估可以参照国有土地征收评估的有关规定,但即使房屋评估报告是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一旦市场发生变化,过期的房屋评估仍作为补偿依据,并由被征收方承担在不能保证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全额补偿的情况下,仍然有权获得全额补偿。 事实上,征地拆迁项目的具体补偿金额并不是国家单方面决定的,需要双方协商。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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