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房拆迁能否继承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本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因为房屋承租人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他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前死亡,因为承租人的原身份无法得到补偿,这种身份利益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现实生活中,公租房拆迁引发的纠纷很多,但大多是由于有权签订合同的承租人拿到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后,私自处罚或想占有房屋而引起的。公共住房租赁权实际上是居住权的体现,可以转化为产权。有权居住的人享有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定份额的产权。认为承租人是房屋的唯一所有人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出租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公租房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内其他居民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待遇,但无权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三是公房继承的相关规定第一,公房不属于公民死后继承的范围。继承,是指依法对死者的合法财产进行继承。
    

属于继承人以前占有但没有财产的财产属于继承人。第二,租赁权不能继承。房屋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出租人将租赁房屋提供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根据合同约定,出租人支付租金,占用和使用房屋,合同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根据合同享有的租赁权内容,只包括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不包括处分权,这是在保护出租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决定的:承租人死亡时,租赁权因合同自动终止而消灭,继承人不能继承。继承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应当注意与房屋所有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实践中,公民出租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的房屋有两种方式:一是单个公民有权出租房屋。出租房屋的目的是自用,其他亲属或者家庭成员不使用或者很少使用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当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时,他的租赁权将被消灭,租赁权将不受继承。承租人的继承人希望继续租赁房屋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名义与房屋所有人或者国家房管局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二,所有家庭成员都有权租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中指明的承租人通常只是户主,但事实上,承租人是与户主共同生活的佟体一家成员。他们有权分享和使用以户主名义租住的房子,而ifll户主只是整个家庭的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当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死亡时,对于其他幸存的家庭成员,只有租赁权主体减少的问题才不会发生。因此,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死亡时,如果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无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原租赁合同,从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租赁权。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1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