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及相关法律法规 |
释义 |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其应得的承包收入;在承包期内,他的继任者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本文的对象主要是指荒山、荒沟、荒山、荒滩等土地,即现行法律承认以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法律允许继承人延续个别合同的,按合同办理。由此可见,我国的继承法并没有排除合同权利的继承,只是规定了一个前提,即法律明确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承包人在合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符合《继承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前提条件,并将其衔接起来,使农民真正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新颁布的《合同法》和《物权法》没有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地位,物权本身具有继承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应当为法律和现实所接受。以上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鼓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土地是通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那么承包人死后可以继承。正是因为这个权利比较重要,所以我们要慎重处理,如果我们不清楚的话,你可以问问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办案效率高。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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