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合并公司必须解散注销吗 |
释义 | 被合并公司必须解散注销吗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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