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否被刑事拘留终止 |
释义 |
1、 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决定,但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他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6。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刑事拘留的特点是剥夺罪犯的短期人身自由,实行就近强制劳动改造。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具有以下特点:。拘留是短期的自由惩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半年)以下。因此,拘役是我国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犯罪较轻但需要短期羁押的罪犯。拘留是剥夺自由的一种刑罚手段。因为羁押剥夺了罪犯的自由,所以羁押显然不同于控制。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罚手段,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等方面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有着明显的区别。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一种处罚方式。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执行期间,被判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领取报酬。 刑事拘留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刑事拘留具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不知道怎么办的,可以找律师律师网看看怎么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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