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高院有权复审死刑吗 |
释义 |
省高院有权复核死刑吗。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不服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审。第一审被告人不服上诉的案件和第二审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复核和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省高院是否有死刑复核权”问题的回答。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例如,一审由中级法院决定死刑的,由高等法院复核,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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