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要完成多久 |
释义 |
1、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要完成多久? 关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期限,有以下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结果(不包括调查过程中程序要求的鉴定和检查时间)。特殊情况下,经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具体延长时间视不同部门的具体规定而定。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结果(不包括调查过程中程序要求的鉴定和检查时间)。特殊情况下,经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具体延长时间视不同部门而定。例如: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完成的,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结;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结的,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180天。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其适用范围最为广泛。行政处罚除依法实行简易程序外,还应遵循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包括案件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一)立案侦查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初始要求。侦查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是获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调查取证是行政机关调查案件、收集证据的专项活动,是行政处罚的核心程序。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可以采取事先抽样登记的方式收集证据;调查期间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讯问当事人、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本人或者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并应当制作检查笔录;为取证进行现场调查的,还应当制作现场调查笔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2)行政机关调查案件后,应当对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抗辩权。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行政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但对给当事人造成极大损失的处罚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以上是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要完成多久”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关门时间没有统一明确的要求。一般要求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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