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合适的律师怎么会被解雇 |
释义 |
1、 如何因各种原因辞退不合适的律师,委托人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会发现聘用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终止服务关系,一般根据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展情况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退还给委托人。但律师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此外,我国《合同法》对代理合同的终止也有明确规定,允许代理合同当事人随时终止代理合同。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的,可以依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办理。第二,对委托人聘请的律师有哪些误解?1喜欢完全同意自己观点的律师。当一些客户与律师交谈时,他们不能让律师指出他们的错误。他们总是喜欢同意自己观点的律师。当律师不同意自己的观点时,要么怀疑律师的法律水平,要么怀疑律师偏袒对方。相反,他总是同意客户的意见。遵从他们意愿的律师能赢得他们的好感。如果你仔细想想,如果当事人懂法律,就没有必要咨询律师。他咨询律师的原因是他一定觉得他需要律师的指导。他们一方面需要律师的建议,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正确对待律师的不同声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2。他们要求律师承诺打赢官司。有些客户喜欢问律师“案件有多确定”。如果律师说没有问题,他们会赢的,他们会高兴的。如果律师们说他们赢不了官司,他们会怀疑律师的水平,并寻求更高的标准。影响案件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如果一个律师保证他会赢,他不仅会违反规定,而且是不负责任的。律师的职责是尽可能地帮助委托人,而不是决定案件的胜负。我习惯看到这样的律师。在受理案件之前,他们说不会有问题。判决出来后,他们向法官泼脏水,说法官占了对方的便宜,当事人又不知道内情,只好无奈地接受这个苦涩的结果。 3。有的委托人过分看重律师的学历,认为博士一定比硕士好,本科生一定比大专好,却不知道有句俗话叫“傻博士”。我曾经目睹过一位拥有硕士学位的律师,当他在法庭上被广泛引用时,被法官斥责“没有必要向法官普及法律”。办案不是靠学历胜负,而是靠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大多数时候,希望用没有法律效力的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诉讼意见是没有用的。在我看来,没有快速反应能力的高学历更实惠。过分强调律师的教育背景和律师的年龄是荒谬的。认为老律师和白胡子老医生一样值得信赖是不合理的。 4。他们太注重律师的着装了。一些委托人认为,一个衣着考究、风度翩翩的律师一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但他们不知道一些光鲜的律师写委托书和辩护书有多混乱。在我看来,穿衣是个人爱好。只要不妨碍观感,无论是休闲、正式还是领带,都没有什么值得过分关注的。还有一些律师“样样都好,样样都不好”。当然,我们不能指望满头大汗的律师有高水平。太多总比太多好。我承认现实中有很多阴暗面。同时,我们必须承认,真正的中国社会不是法治社会。认为一切都可以用社会背景来解决是傲慢的。当然,认为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人为因素的干扰是幼稚的。问题是如何掌握学位。不可忽视人际关系等表面因素,但也可盲目期望律师通过人际关系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不考虑律师的法律水平和办案经验。 6。敢于在法庭上提出质疑的律师。有的律师喜欢在法庭上做出不切实际、大方的陈述,有的律师喜欢反驳法官,表现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赢得了一些当事人的好评。你不知道这是以牺牲客户的利益为代价的吗?一个不能赢得法官青睐却惹恼法官的律师,即使他当时侥幸得逞,却牺牲了下一个当事人的利益。你知道他以前得罪过哪个律师吗?我没有勇气。我真的认为没有必要和法官发生直接冲突。我曾经为他代理民事案件,即审即决,法官也让我很难不提前申请证人出庭,我忍住怒火,假装肚子痛,要求上厕所,十分钟后,副院长打电话来,法官告诉我不要再这样做,考虑到证人一直在法庭外等待,我还是很感激这次能让证人出庭。 7。我喜欢收费低的律师。有些客户关心的不是律师水平,而是收费水平。他们还是说,“我咨询过很多律师,他们说代理费没那么高”,当我遇到这样的客户时,即使我本来打算好好照顾他们,也绝不会少收一分钱,直接把他们送走。我承认,便宜货可以买到好货,便宜钱可能买不到瘸驴,但我不能保证这样的聚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我总觉得奇怪,他们知道五星级酒店和三星级酒店的服务和收费不一样,但他们对律师费太挑剔了。我遇到过很多客户,他们要么请客,要么送东西,不停地告诉他们,“你有多少麻烦?”他们不知道,大多数律师接手案件后,不管个人得失,都会在案件中做得很好,好像不想要额外的利益。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律师的情况与商人的情况相差不大。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信誉。如果一个案子败诉,律师和当事人都将败诉。如果案件成功,律师和当事人都会赢。我相信没有人会雇一个总是败诉的律师。如果你明白这一点,就不要困惑,给律师送礼物吧。我想律师应该尽快来,或者应该在办公室里等我随时来。有一次,我没有事先预约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客户,突然来到办公室来看我。碰巧我去看守所见了他,所以我很不高兴,“你太忙了,没时间处理我们的案子。”。我问他们:“你喜欢一个一年只有一个案子的律师吗?”。这样的客户真的不懂律师的工作。他们认为,律师受理案件后,只能专注于本案,不能做其他事情。他们不知道律师必须生存。如果一个律师只处理一个案件,除非案件的主题相当大,否则律师会饿死。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当事人,他们没有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却用“天地良心”这样的誓言向律师表达自己的论点。他们认为法官会像上帝一样发现所有的真相。当你告诉他们必须根据证据规则提供证据时,他们说他们可以要求法官调查。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诉讼制度规定的一些证明规则。在现行诉讼制度下,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基本上依赖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符合规则的证据支持,法官无济于事。如果你在现实中选择了合适的律师,你可以自救。如果发现之前委托的律师不合适,建议您尽快与他终止委托关系,然后再委托合适的律师为您进行诉讼。如有必要,我们可以聘请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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