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 |
释义 |
如何规定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在涉外离婚中,财产分割通常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婚姻法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和承担共同债务的平等义务。第二,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给女方适当的财产分成,还可以把住房等特殊财产分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共有财产中划分生产资料时,应当尽可能交给需要生产资料的一方,并能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的效用;不可分割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受益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取得份额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按照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第四,不滥用权利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第五,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需要或需要其他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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