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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加班费
释义

加班工资怎么算?(一)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支付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加班费,支付加班费小时工资的200%。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每月正常出勤工资的70%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计算加班工资时,将日工资折算为每月20.92天,小时工资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例如,五一期间每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0.92×200%
    

注:目前法定节假日有11个。日工资以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为基数(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生产需要,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前提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1。安排劳动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3) 目前,国家规定的月平均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相应折算。按月薪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如果员工在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计算公式为:4.48×300%×8小时=107.52元;如果员工在1月2日和3日加班两天(每天8小时),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机构举报、投诉。如何弥补加班?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职工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且不得以补休代替;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安排补休,不支付加班费如果是补假,加班费应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200%。
    

假日工资和加班工资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加班费是对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经济补偿。尽管假日工资也是工资的一部分,但它具有福利性质,不需要工人提供额外的工作。另外,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职工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因此,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需要安排劳动者值班,不能视为加班。如何计算工资基数?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相应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每月正常出勤工资的70%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计算公式: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0.92×200%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当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计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
    

附:
    

关于职工年平均工作时间及工资折算的通知。相应地,年度平均系统工作日和工资换算方法调整如下:
    

I.系统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度工作日:365-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度工作日:250天△4个季度=62.5天/季度
    

月工作日:250天△12个月=20.83天/月
    

计算工作时间:按月、季、季、季、季乘以每年工作日数乘以每天8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时,不排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与小时工资的换算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8小时。
    

月工资天数=(365-104天)//12月=21.75天
    

系统工时计算
    

调整前年度工作天数:365-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假日)=251天
    

调整后:365-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度工作日调整前:251天/4个季度=62.8天/季度
    

调整后:250天/4个季度=62.5天/季度
    调整后:250天/4个季度=62.5天/季度
    月工作日调整前:251天/12月=20.92天/月
    

调整后:250天/12月=20.83天/月
    

I.“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薪日”的概念“带薪日”承担了计算新发工资基准日的重要任务,结束了20.92天的历史,这不仅是月平均工作日,也是带薪日。
    

根据11个法定节假日,将2月份和每月的平均工作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明确了节假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界限。超过工作日的,按规定计算加班费。这一概念与考勤制度密切相关。三是明确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休假,日薪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无薪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工资基数使得加班工资略低。”“工资天数”定义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工资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这一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密切相关。综上所述,人力资源部的薪酬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按照“带薪日”确定的日工资标准计算工资,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工作。体现了新算法的实用性。
    

综上所述,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有所改变,具体操作结合具体情况。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律师推荐:涪陵律师、松江律师、江津律师、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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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4: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