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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判断损害他人名誉罪
释义

如何判断诽谤损害他人名誉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贬低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者外,对不知情者将予以处理。起诉他人诽谤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一)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散布客观事实不是捏造的,即使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 散布和捏造事实。所谓传播,就是在公众中传播。传播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传播;另一种是文字传播,即利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报纸、书籍、书信等多种传播方式。所谓“充分减损”,是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可能减损他人人格和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对被害人人格和名誉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传播虚假事实不可能损害他人人格或者名誉的,不构成诽谤罪。(3) 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但不必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受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具体对象,就不可能贬损自己的人格和名誉,因此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虽然不严重,但不能以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诽谤他人造成精神障碍或者被害人自杀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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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7: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