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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要约人不确定的承诺期
释义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人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形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形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根据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未约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立即作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到达在合理的期限内。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送达之日起计算。信件中未注明日期的,自信件投寄邮戳之日起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起计算。
    

上述知识是对“如何处理要约人不确定的承诺期”问题的回答。要约人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形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如果是以非对话形式作出的,接受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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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0: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