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再抵押 |
释义 |
1、 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再抵押? 房地产能否再次抵押? 根据上述规定,抵押人在同一不动产上设定多项抵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不动产上设立其他抵押权的,应当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因为设立其他抵押权可能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关系到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务的。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的,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不动产的价值大于原债务,抵押人有权设立另一个抵押。抵押人将该房地产再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应当告知其他债权人已设定抵押,并征得其他抵押权人的同意。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保管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债权人同意,将同一抵押物转让给他人的,或者抵押物价值的抵押部分作为抵押物抵押的,该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抵押后,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有担保债权余额的,可以再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具有合法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该抵押物在此之前已经抵押,那么他的抵押行为可能从一开始就无效。例如,虽然有人一直在名义上使用该房地产,声称自己拥有该房地产的所有权,但实际上他只是一名经理,或者只是该房地产的共同所有人之一。因此,抵押人应先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自己的权利。其次,它取决于财产的权利地位。二是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一、双方的自然条件;二、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三、抵押物的详细说明和状况;四、抵押关系存续期间抵押物的保管情况,收入责任、意外损失责任、保险责任和保险收入责任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6、抵押期限7、抵押期限5三分之一,因为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有三层含义: 1。确认抵押权人的权利,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房管部门公示房地产抵押情况,保护他人利益。限制抵押人在此期间处分不动产的可能性。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允许房地产第二次抵押,但此时有条件,而且此时的条件比第一次抵押的条件更为严格。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可能不接受第二次抵押贷款。对于更多的问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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