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执行的申请需要多长时间的答复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收到先予执行申请后,最迟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措施前的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费、医疗费;(二)追索劳动报酬;(三)情况紧急,需要提前执行。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何时答复先予执行申请”问题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收到先予执行申请后,最迟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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