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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权公证新规
释义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死者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等,保证金、股票等。如果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香港房地产税部门出具的遗产清单;<(P)> P(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籍登记证和结婚证书;< /P> < P>(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以从公证处网站下载);意见和印章由死者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六)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死者居住在香港或澳门,上述材料应由香港律师或司法部委托的澳门有关组织认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死者居住在国外,上述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的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不征收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具体信息如下: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葬证明或注销户籍证明
    <(3)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抵押合同;房地产证复印件须有银行的正式印章和经营者的印章与原件一致)
     < P>(4)公共继承证书(境外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应提供境外公证和国内公证书)< /P>继承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提供监护证明,登记过户应当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过户,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不动产证明;
    

(3)公共继承权证书;
    

(4)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税的批复。如果有人死了,可以写遗嘱。遗嘱未经公证的,也可以使用,但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这个时候,你需要办理手续。以上就是相关答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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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