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开车撞死人逃逸 |
释义 |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责任可以减轻。这里的“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责任界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越狱导致事故现场被毁,交通管理部门很难确定事故责任。第一,推定当事人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有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才能减轻责任,这也增加了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换领新的驾驶证。本条例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的行政处罚,对逃逸人员,不论交通事故的后果如何,一律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再取得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属于情节严重罪,刑法规定从重处罚。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为逃避交通肇事后的法律追究,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被害人因隐匿、遗弃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故意杀人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按以下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三)对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2。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3。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三)对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60万元以上的。 注: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主要集中在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事故责任、是否逃逸等方面。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组织的相关知识。我希望它能回答你的疑问。但在现实生活中,问题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上咨询。 扩展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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