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 |
释义 | 一、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二、公司公章管理注意事项 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 建立公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 公章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 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行政主管审核后,方可盖章。严禁给个人开具相关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经总经理同意。 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对多页的合同等文件要盖骑缝章。 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 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明确印章管理人员的职权,未依规私盖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也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