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执行程序能调解吗 |
| 释义 |
执行程序能调解吗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由法院主持调解。这是因为,在执行程序开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已用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行政决定等形式确定下来,而且这些法律文书都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例如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而如果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调解,就等于置原已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重新处分当事人的权利,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然而,在执行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与调解有明显的不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主动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无需法院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它无需第三人参加,只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给付内容、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即可。而法院调解,是在诉讼当中进行,必须由法院主持,并可由法院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已经达到了执行程序的阶段,在这个时候是不可以由法院主持调解的,因为在执行程序开始的时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用判决书,调解书等形式确定下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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