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受刑事处罚 |
释义 | 如何理解受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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