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 |
释义 | 一、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 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织,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这个规定,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数、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用这些东西任意组合构成,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 (1)?单独由文字构成。 (2)?也可以单独由字母构成。 (3)?单独由数字组成的商标。 (4)?单独由图形构成的商标。 (5)?组合商标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和图形任意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元素组合而,比较多见的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6)?用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来注册商标,也就是立体商标,这是商标法修改后增加的商标构成元素,新的《商标法》将商标保护客体从平面商标扩大到了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 二、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如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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