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 |
释义 | 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夫妻离婚前打的欠条有用吗?本来就是两口子,属于共同财产。”法律咨询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解答。 翻遍法律,您还真就找不到哪条哪款禁止以夫妻的身份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的规定。夫妻之间打欠条,看似有点可笑,但实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关系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个人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法律承认婚内的“AA制”。这一点,我们以往的说法中有过介绍。如此一来,就为婚内借款合同的成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可以说,法律对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说到一起案件要综合分析看待才可,并不是说对方有了欠条就能够胜诉。对于司法实践还需要查明借款是否真实存在,否则无法判定这笔借款是否真实发生。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债权人一方还需要证明借款的事实,同时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债务人的个人事务,而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换句话说,如果债务人只是在欠条上签了字,但并未借款的话,那么这笔钱款则不受法律支持。如果这笔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话,应当视为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管理,而非单方面花销使用,这样就不属于借款性质。再反过来说,这笔借款果真存在,并且的确用于个人花销,那么确实应该偿还给对方;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话,则需要偿还一半给对方。 以上,我们从夫妻间的借款合同效力、借款合同真实性、借款合同的性质及举证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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