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中被诉人的答辩期限有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中被诉人的答辩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行为人了解诉讼期间的相关规定是很重要的;对于刑事诉讼来说,行为人的主张都是需要的证据来支撑的,所以,行为人只有在合理的期限内,收集到越多的证据对于自己越有利。关于刑事诉讼的其他内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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